关于200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人事部、商务部关于200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仍按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70号)的有关精神执行。在组织报名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可免试《外经贸外语》),考试合格即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
2、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
3、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组织的外销员资格考试单科合格成绩无效。
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分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外销员为国际商务专业的从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国际商务师为国际商务专业的执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关键岗位的必备条件。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2个科目,《外经贸外语》考试分笔试和口语2个部分。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
三、200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9月11日、12日进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为: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
9月11日:8:30-11:30 外经贸综合业务
14:00-17:00 外经贸外语笔试(英、俄、日、法语)
9月12日:8:30 开始 外经贸外语口语(英、俄、日、法语)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9月11日: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14:00-17: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及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语部分题目由考题中随机抽取,考前有10分钟的隔离准备时间。
四、报名条件
(一)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6. 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200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31日。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件,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执行,即:笔试每科63元,其中上缴人事部13元,省留30元,市留20元;口试每人54元,其中上缴人事部4元,省留30元,市留20元。
七、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方案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八、报名信息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有关信息代码不变。各市务于7月15日前将报名数据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九、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外经贸部门参与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负责报考人员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经历的审查确认和考前培训、教材征订工作。
十、各级人事部门和外经贸部门要互相协调、紧密合作,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各项考务工作,确保200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OO四年四月十六日